辽宁省道路运输协会关于公布2021年度机动车驾驶培训网络远程教育技术服务评价
合格供应商名单的公告
根据《机动车驾驶培训网络远程理论教学技术规范》(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64号,以下统称《技术规范》)及《辽宁省道路运输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机动车驾驶培训网络远程教育技术服务的公告》等文件的有关要求,辽宁省道路运输协会委托有关专家对参与机动车驾驶培训网络远程教育技术服务的供应商进行服务评价,经专家推荐初步合格的供应商名单已在“辽宁省驾驶员培训公众服务平台”上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现将合格供应商名单公告如下:
1、武汉木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四川点睛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3、北京训美科技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辽宁省道路运输协会
2021年11月8日